「那我熟啊!我之前就是做編輯的。」白新羽用手撐著腦袋。
我偏頭想了想,「你不是寫娛樂新聞稿而已嗎?」
「不全是,你知道的,很多工作面試時他們只會跟你說要做A,入職後就發現BCDFG全部都是你的工作。」白新羽「嘖」了聲,不爽道:「我那時候應徵時,104上面的要求只寫了關注娛樂時事、喜歡追蹤偶像明星、熱Ai追劇、網路重度使用者這些,工作內容是撰寫追劇相關的娛樂稿。結果開始工作後發現編輯就是一塊磚,哪里需要哪里搬。」
「??這麼慘?」
「對啊,而且編輯的薪水才那一點點,完全沒有讓人想為公司賣命的動力,也沒什麼加薪機會。」他很自然的抄起我茶幾上嶄新的礦泉水扭開,憤憤地喝了一口,繼續抱怨:「尤其陳宴初離職之後,調來另一個總編,哇靠,簡直不把我們當人看,假日要遠端寫稿,過年加班也沒有加班費,在那邊跟我談什麼責任制,我跟陳宴初他nV友當時被壓榨到快崩潰。」
我點點頭,非常有同感。餅都是上面的人在畫,蛋糕也都是上面的人在分,我們這些在底下做事的可悲小員工只能跪在地上撿屑屑塞牙縫。
「社畜」才不是泛指所有上班族,而是我們這群在臺北討生活、薪水不到四萬,卻得身兼數職、忙得像千手觀音的快要壞掉的螺絲釘。
之前聽小雯說,編輯部的總編輯一個月薪水有九萬,他上班沒有準時過,當然下班也沒有,常常下午四點多就不見人影,一整天都沒做什麼事,倒是底下的小編輯們叫苦連天,薪水也只有三萬出頭。
這種職場鬼故事三天都講不完,聽說十年前公司里的nV員工每個星期還要輪流煮飯給公司的同事吃——當然,只是聽說,如果還想在公司里茍延殘喘活下去的話,問就是假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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