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月後,顧晚晴在京城的名聲,已經鋪展得頗有些意思。
好名聲是:她斷案準、驗屍穩、從不走眼,前後協助破了七八樁積案,有兩個本要問斬的人在她手里翻了冤,在老百姓那邊口碑很好。
壞名聲是:她是個和離的棄婦、帶著野孩子、拋頭露面g賤業、毫無婦德——這是勛貴圈子和某些老學究的看法。
顧晚晴對這兩種名聲的態度是一樣的:無所謂。
團團適應京城生活的速度b她還快,已經和柳巷街坊的幾個孩子混成了玩伴,每天下午都在院子外面追貓跑狗,晚上回來蓬頭垢面,像個剛從地里出來的小土豆。
顧晚晴替她梳頭,梳一下,打個結,再梳一下,又是一個結。
「你今天又去哪滾了?」
「追貓,」團團振振有詞,「那只貓跑到倉老爺家的墻頭上,我爬上去把它抱下來了?!?br>
「你爬墻了?!」
「就一點點高,」團團b了個幅度,「團團沒有摔。」
顧晚晴深呼x1:「下次不許爬墻?!?br>
「好,」團團乖巧地點頭,然後補充,「除非貓還在墻頭上?!?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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