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節「快了」
等成績。
那個等不是焦慮的等,是那種知道結果已經在路上、只需要讓它走到的等。
他這段時間繼續每天去圖書館,繼續讀那本《環境法》,繼續記英文詞匯,繼續看那些有關土地保護的法律文章,那些文章有一些他能讀懂成,有一些他只能讀懂六七成,讀懂的那些他抄在筆記上,讀不懂的那些他寫問號,問號留著,等他進了大學有老師教,再去問。
那段時間他也開始研究大學的入學申請辦法。
他把圖書館里找得到的幾份大學簡介都翻出來,把每個學校的法律系課程表找出來對b,特別看「土地法」和「環境法」兩個方向的課程有沒有,有的話有幾門,任課的教授是誰。那個b較工程不小,他花了兩個下午,把找到的資料都抄在筆記上,一所學校一頁,每頁的最後寫一個自己的判斷:「這個方向夠不夠,夠就繼續看,不夠就先放?!?br>
b較到第三所,他在那一頁最下面停了很長時間。
那所學校的法律系有一門課叫「土地法專題」,課程說明里寫的是「結合法律條文與實地田野調查,探討農業用地、山坡地保護,以及城市土地利用的法律框架」。他把那幾行字讀了兩遍,然後翻出圖書館的學術期刊目錄,找了一下那所學校的教授名單,發現有兩位教授在近五年內發表過土地保護相關的法律論文。
他把那兩篇論文的摘要翻出來,讀了一遍。
那個語言他不是全懂,但那個語言說的是什麼,他懂——那是在用法律的語言說他感受到的那些事,土地的問題,人和土地的關系,那個關系被破壞之後法律可以做什麼,不可以做什麼。
他在那所學校的名字旁邊,用毛筆圈了一個圈,說:「這個?!?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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