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下琳瑯聽了陳磊躺平的話,倒也不馬上反駁他,畢竟沒人喜歡別人反駁自己,只道:“等明天去了城里再說吧。”
好歹是省會城市,又改開了這么多年,發財機會還是能找到的。
當下回到陳家后,陳父陳母看他們回來了,便關心地問道:“要到錢了嗎?”
琳瑯碰了下陳磊,意思是讓他跟陳父陳母說,她懶得跟他們費口舌。
陳磊接到了她的信號,便表功道:“你兒子我出馬,哪有不成功的道理。”
陳父陳母聽了,當下不由高興,雖然這錢是兒媳的嫁妝,他們當然不能拿去用,但到底是歸他們陳家的,算是陳家的進項,那他們就是高興的。
當下陳磊便趁勢道:“這么多錢放家里不安全,明天我跟琳瑯去城里存起來。”
八十年代,沒嚴打之前,各種違法犯罪活動,的確挺多的,陳父陳母對他們說將錢存起來沒意見,就是對他們又不做事有意見。
琳瑯說不做事,他們罵了沒用,自己兒子不做事,那是絕對不行的,要不然小兒子不做事,大兒子二兒子憑什么做事?今天小兒子夫妻跑到娘家不做事,老大老二已經有意見了,明天是不能再讓他們去了,于是當下便道:“等農閑不用做事的時候再去。”
陳磊自然不同意,道:“還是得趕緊存起來……”要不然耽誤一個月可就是四塊錢啊!不過他也知道自己一直不做事,大哥二哥有意見,他也挺會說話的,于是當下便道:“這樣吧,明天我買點肉回來,咱們家也是好久沒吃過肉了。”
他倒也不怕這樣說,琳瑯不愿意,因為之前兩人商量的時候,就討論過這個事,說琳瑯一個人去還好一點,要是他也去,天天不做事,他父母肯定不同意的,于是琳瑯便說了,到時去城里買點東西回去,陳磊覺得可行,于是這會兒便這樣說了。
陳父陳母聽陳磊這樣說,就沒意見了,畢竟他們只要說陳磊去城里會帶肉回來,兒子兒媳肯定不會說什么,當下便同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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