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二嫂長的還算好看,當初陳家老二陳森死活要娶陳二嫂。
而陳二嫂家呢,重男輕女,那是哪家出的彩禮高,才愿意把女兒嫁給哪家的,偏偏當時有一個人家,愿意出三百塊娶陳二嫂,陳森死活要娶,陳父陳母沒辦法,只得給了跟那人家一樣的彩禮,陳二嫂看在陳森長的不錯的份上,就選了陳森,嫁了過來。
——陳二嫂嫁過來的時候已經流行三轉一響了,但三轉一響差不多要五百塊,城里人買得起,農村人買不起,所以便折錢給,當時三百塊在農村已經算很多的彩禮了。
而陳大嫂和陳家老大陳鑫那可不是吃素的,聽說二弟讓家里出三百塊彩禮,自然也跟在后面要,畢竟現在陳父陳母管著家,不讓分家,那三個兒子結婚,其實就相當于變相地分家,這會兒不多要,什么時候多要?
一下子給大兒子二兒子掏了各三百塊,導致老兩口差不多掏空了積蓄,等到原身進門時,給不起那么多彩禮,就只給了一百塊。
原身一開始不知道,后來雖然知道了,但因覺得生了兩個女兒,不好意思讓陳家補,所以就算了。
但其實,不光原身知道這個事不舒服,她丈夫也不滿意這個事,有時陳磊跟父母吵架,就會提起這個事,說他們偏心,給大哥二哥都是三百塊彩禮,只給他一百塊,他吃老大的虧了,還讓他做事,沒門。
直到好幾年后,陳父陳母受不了陳磊一直提這個事,才補了陳磊兩百塊。
但那都過去好幾年了,錢更貶值了。
琳瑯自然不會等到那時候,準備現在就要,畢竟現在錢還值錢,還能去做點事,比如買個房之類——原身家在省會郊區,作為一省省會,琳瑯覺得,這個時候應該已經出現房產買賣的事了,可以買房了。
如果不能買,那就看看黃金能不能買,總之比讓錢放手里貶值強。
陳母聽琳瑯要彩禮,當下不由罵道:“你生了兩個姑娘,還好意思要彩禮?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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