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竟像原身這樣一個普通人,碰到原身弟弟這樣的無賴來家里鬧,甚至有可能原身弟弟和渣父渣母都來鬧,除了不搭理,還有什么辦法呢。
雖然可以不認他們,但他們就是認定了,她是他們的女兒,姐姐,跑來鬧,到時肯定是麻煩。
當然可以報警,但總是報警也不是事,而這顯然不是琳瑯想要的。
沒辦法,跑路沒錢,要不然跑到外國,甚至跑到國內離他們遠點的地方,想來他們就鬧不到了。
國外就不提了,畢竟要很多錢,原身又沒錢,跑不了。
只說國內,按道理,她是不可能提前知道這樣極品一家人的,所以她不可能來了后,辭掉這個工作,去國內離他們最遠的地方重新找工作,買房,好躲開他們將來的打擾。
依原身咸魚的性格,怎么可能丟掉這么好的工作,房價這么便宜,溫度還適宜的地方,跑到特別遠的地方重新找工作,她要這樣干,官方馬上要覺得她奇怪,然后要對她進行調查了。
頂多就是這一家人找到她了,她忍受不了他們的騷擾才跑路,那時倒不會讓官方奇怪了,但琳瑯其實也不想為了躲這幫人丟下現在這個輕松的工作,還有新買的房子跑了。
既然跑又跑不掉,躲又躲不了,自然就是個大、麻煩。
唯一好的是,此地離原身的出生地有兩百公里,且沒有直通的高鐵,來往比較麻煩,這樣一來,對方應該只能偶爾來一次,不可能一直賴在這邊不走。
說起來,也幸好原身不在出生地工作,要不然到時對方就能一直上門,那她才真要麻煩了。
對這個即將出現的可能,琳瑯覺得,不能隨這件事發展,而應該提前將之解決在萌芽狀態,讓渣父渣母還有原身弟弟,不會通過警方提供的資料找過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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