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秋蕓看無論自己怎樣鬧,李父就是咬定了,只給兩百塊,沒辦法了,但沒停下來鬧,而是鬧起了別的事。
之所以鬧起了別的事,自然是因為,李父給的這兩百塊,還不是全給她,而是只給一百塊,剩下一百塊,舉辦婚禮的錢,說是給她的,其實沒真的給,而是他跟丁萍兩人給她辦婚禮。
這話自是讓李秋蕓不滿了,畢竟她信不過丁萍,讓丁萍給她操辦婚禮,那這一百塊錢,最后落到實處的還不知道有多少,最后都會落進了丁萍的腰包,而不是進了她自己的腰包。
她早就知道丁萍不是好東西,但沒想過,還剛來,就這樣貪錢了,打上了她結婚錢的主意,于是當下李秋蕓便提出了反對意見。
但李父道:“哪家婚事不是家長操辦,你哥當年也是你爺你奶操辦的。”
十年前,李志國結婚,李父生怕李母會從中克扣,而他又要上班,沒時間盯著,便讓李爺爺李奶奶操辦了。
李秋蕓道:“我爺我奶給我操辦,肯定不會克扣他一塊錢,搞不好我爺我奶借著這個機會,還會往里面添錢……”
畢竟李爺爺最重視李志國這個長孫,李奶奶就算沒李爺爺那么重視,有李爺爺盯著,也不敢怎么樣。
于是當下李秋蕓接著道:“你要這么說的話,就讓我奶我爺給我操辦,反正丁萍我信不過。”
雖然她爺重男輕女,是肯定會克扣她的東西,但有她奶盯著,想來他也克扣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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