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女兒本來是可以有錢的,因為她有工資,雖然少,但她省吃儉用,能給女兒存一點,但李父不想照顧父母,將責任推到了她身上,最后還不給她錢,卻讓她辭職,讓她賺不到錢,最后導致女兒沒錢用,被李家人罵。
一想到夢中她女兒可憐的樣子,李母醒來的時候,眼角還有淚水。
于是當第二天是休息日,她女兒說是拉她出去逛逛,其實是跟她說小話,說想讓她抽時間制造跟李秋蕓李志國等人的矛盾,到時離婚走的時候,她不像之前那樣,不打算走了。
她的性格溫和柔軟,丈夫說他的錢不給她女兒,讓她的錢給女兒,她當時雖然覺得這樣分配不對,但也沒說什么,想著自己有錢,用不著爭丈夫那點錢。
但,當她想起女兒那悲慘的樣子——雖然是個夢,但那個夢太真實了,真實到李母沒法把那個當成夢——李母再柔軟的心也硬了起來,所以女兒再提離開的話,就算不是公開場合,她也沒反對了。
如果在這個家,她們母女下場會那樣悲慘,那就不如離開,畢竟再慘,也不會比那更慘了。
當然了,對女兒說,最好跟李秋蕓李志國李爺爺李奶奶等人,矛盾越搞越深,讓他們首先煩了她,最好先提出讓她滾最好,免得她們提這個事,李家人反對,別走不了。
李母不反對。
當下回去,李母便跟李父道:“他爸,媽給了秋蕓八百塊,我們琳瑯也是孫女,也是你的女兒,不說八百塊了,兩百塊總要給吧?當然了,我也不好意思找爸媽要,你補一點給琳瑯,總可以吧。”
她女兒說跟李秋蕓等人加深矛盾,好離開,但其實不用,只要跟李父有矛盾,讓李父厭惡她,李父就會將她趕走了。
李父一直很自負,覺得自己工資高,就算現在年紀大了,也找得到老伴,所以跟他鬧了矛盾,矛盾越來越深,李父遲早有一天會趕她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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