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哦,我什么時候結婚,關你什么事,你有什么資格管?怎么著,你還想強迫我結婚啊?現在可是新社會,可不興這一套,況且,國家也提倡晚婚晚育,我響應國家號召,不行嗎?”
不錯,這會兒是七十年代,由于國家生的人越來越多,雖沒搞計劃生育,但已經宣傳晚婚晚育了。
李爺爺不敢跟國家對著干,畢竟現在風氣嚴肅,可不敢亂說話,但,琳瑯要不結婚搬出去,她那屋子就空不出來,哪有時間等三年!
于是當下李爺爺便直接說明了目的——不說明不行啊,說明了還能寄希望李琳瑯講一講良心——道:“你大嫂、你姐都懷孕了,特別是你姐,懷的是雙胞胎,你要是半年內不嫁出去,騰不出屋子讓你奶帶孩子,所以你要有良心,就算為了你姐,你也要半年內嫁出去。”
“她生不生孩子,關我什么事,憑什么她生孩子,我就得滾蛋?讓我滾蛋也行,讓她將之前從我這兒偷走的六百多塊錢,還有幾十張票還回來,我就走,要不然,她偷了我那么多東西,以前也偷過,前前后后起碼偷了七百塊的東西,還有各種票,我還因為她要生孩子,給她讓出屋子?讓我要有良心,就給她讓出屋子,偷了我那么多東西,怎么不見她有良心呢?真要談良心,先去找她談。”
琳瑯這一頓懟,聽的李爺爺的臉一陣青一陣紅。
怎么說呢,李爺爺早忘了琳瑯跟李秋蕓之間,那六百多塊錢的官司了,只想著讓琳瑯有良心,卻忘了李秋蕓之前曾偷過琳瑯的錢,現在讓琳瑯講良心,顯然不現實。
想起了這六百多塊錢的官司——雖然李秋蕓一直否認拿了琳瑯的錢,但李爺爺覺得她肯定是拿了,要不然李琳瑯的錢去哪了呢?之所以李爺爺相信琳瑯的話,卻不相信李秋蕓的話,這就是原身老實的好處了,李爺爺雖然重男輕女,對孫女不是太喜歡,但明顯更信琳瑯的話,不相信李秋蕓的話,因為李秋蕓一直就不是老實的——李爺爺便問琳瑯:“到底要怎樣,你才愿意離開?”
琳瑯一臉無辜地道:“這是我的家,我呆著好好的,我為什么要離開?當然了,也不是完全不行,還是之前那句話,除非把我少的那六百多塊還回來,我就離開。”
李爺爺能答應琳瑯的話才怪了,畢竟他哪來的六百塊錢還琳瑯,至于李秋蕓,讓她拿六百塊還琳瑯,顯然更不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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