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前妻的這些話,自然讓李父不高興了,當時就跟前妻離婚了,也不顧女兒當時才兩歲。
過了幾年,李父娶了原身的母親。
當時已是解放后,李父當上了國營工廠的鉗工,工資相當不錯,所以就算帶著兩個孩子,還是能娶到老婆。
然后兩人就生下了原身。
之后不知道是李父的原因,還是李母的原因,總而言之,兩人沒再生孩子了。
別看只有三個孩子,在這個時代不算多,但,廟小妖風大。
這三家之間,可是斗的你死我活的。
確切地說,是前兩家斗,原身母女只有看戲的份。
前兩家怎么斗?那還用說了?
原身同父異母的大姐覺得,她是她爸的親生女兒,這家產,自然該是她的,對此,帶大她的李奶奶因為心疼大孫女,是站在她這一邊的,尤其是大孫女說,以后會招贅,孩子跟她姓后,李奶奶徹底沒了顧慮,畢竟大孫女要招贅的話,跟孫子有什么區別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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