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銀銅錢,這些真正的錢,她肯定一個也不能用來做這種事的。
倒是這些料子可以用了。
這些料子對眼下的琳瑯來說,沒什么用,給王側妃,一來防止她不愿意,王側妃別找自己什么麻煩,雖然她不怕王側妃找麻煩,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所以就用這些東西糊弄一下她;二來,廢物利用好了,萬一王側妃同意了,然后真說通清江王爺同意,讓自己當了庶妃,那這廢物也算是發光發熱,給自己帶來了巨大收獲了。
用點廢物,要能換來這么大的好處,那就是投資小,回報高,完全可以試試嘛。
這些料子,是原身這么多年在府中生存攢下來的。
原身將之前當丫環時攢的一些粗布料送回了娘家,后來做姨娘時得的綾羅綢緞,原身就一直收著,畢竟這東西送回娘家,平民也是不能穿的,當然了,她娘家人要下地干活,也不適合穿,所以她本來是想留著,將來給自己或未來的兒媳做衣服穿的,就一直攢著。
孩子這么小,要攢到他討老婆的時候用,別留壞了,所以琳瑯便想著,將這些東西,折價給王側妃好了,這樣還不會浪費,也許還能給自己帶來點好處。
從原身跟清江王爺,到現在孩子兩歲多了,原身做清江王爺小妾差不多有四年了,這四年里,府里除了會發衣裳首飾,還會發一些布料。
原身節省,就想為兒子將來攢下聘禮里的布料衣物,所以一些好布料,她基本上沒用,只用了些不好的,目前各色綾羅綢緞大概有三十匹——有不少是之前琳瑯兒子出事時,宋側妃、清江王爺給的,還有一些是琳瑯當了選侍后發的,原身大概攢了十五匹左右。
因原身留下的都是好的料子,琳瑯來了后,得的料子也不差,所以三十匹的價格,差不多就是八十兩左右。
“…………”王側妃聽了不由無語,但,的確,她兒子已經長大了,快要結婚了,這些布匹自己拿著,的確有用,能抵錢,就是,方琳瑯要說她將錢用光了,鬼才相信她的話,雖然府里人情往來、打賞下人等,的確要花一些錢,有時想吃什么府里沒有的東西,去外面集市上買,也要花錢,但,方琳瑯現在一個月有五兩月錢,還有六十兩年例,她不相信她的錢能花光。
不管信不信吧,但方琳瑯說三十匹綾羅綢緞換她幫忙說好話,王側妃想了想,還是同意了,畢竟,就像琳瑯說的,她不愿意的話,到時她也要給兒子買布匹衣物。
當下王側妃便同意了交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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