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母道:“既然你不離,那也行,我起訴離婚。”
然后向那個女軍官道:“張妹子,我要起訴離婚,最快多久能離婚?”
那個姓張的女軍官道:“法院會以最快的速度處理,應該只要一個月左右。”
汪父聽了臉上神情不由一松,想著星際競賽半個月一次,一個月過去,蘇琳瑯要打兩場,到時蘇琳瑯可不知道還在不在了,等蘇琳瑯不在了,就算蘇母要離,他也得到蘇琳瑯的遺產了,那也行了。
然后就聽那個姓張的女軍官道:“我對這方面不太了解,我幫你問一下這方面的人吧。”
當下姓張的女軍官便給競賽中心打電話問了這個事,問蘇母要是想起訴離婚,多久能離。
然后跟蘇母道:“競賽中心問了法院,法院說七天之內看看立不立案,之后再判定,但你這個事,法院肯定會最快處理,你的申請提交上去,當天就能立案,走流程的話,半個月內應該就能走完。”
汪父聽張姓女軍官這樣說,當下不由慌了,這還沒完呢,就在他慌張的時候,警方來人了,說是蘇琳瑯報警,說她不是自己報名參加星際競賽的,是她將手機和身份證交給了汪父后,發生了這樣的事,于是警方便要帶走汪父,了解這個情況。
這下汪父沒時間糾纏跟蘇母離婚的事了,當下趕緊表示:“不是我弄的,是我女兒弄的,警官,我這兒有監控視頻做證據。”
——這就是琳瑯只舉報汪父的緣故了,因為琳瑯沒證據證明,這是汪怡做的,所以只能先舉報汪父,反正無論是汪父死還是汪怡死,只要能死一個,她都可以。
要是汪父頂罪了,汪怡沒死,大不了等自己通關了,再找汪怡的麻煩不遲。
內容未完,下一頁繼續閱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