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過沒一個人說看到了她們。
劉家人還不死心,一直順著大路找,中間有岔路口,又分別到各個岔路上進行了尋找,找了一上午,也沒找到人,這下他們急了,畢竟一想到可能要損失那么多錢,能不急了嗎?
有人就開始猜測,道:“是不是她們去山上打柴,被野獸叼走了?畢竟她們帶走了柴刀,像是出去打柴。”
這話說的有理,于是下午的時候,劉家人便發動親戚朋友,往山上找,但也沒找到一點線索。
畢竟要真是被野獸吃了,肯定也該有點痕跡才是,不可能一點痕跡都沒有。
一時之間,他們不明白,琳瑯和板栗是去了哪兒,想著她們兩個小姑娘,腳程不快,再加上還沒吃的,又累又餓,能走多遠,他們這些大男人,走路比她們快多了,就算她們走的快,他們也該追上了才是,但人呢?到底去哪了?
他們哪知道,琳瑯和板栗,這會兒早就走出去很遠了。
琳瑯有小蜜蜂弄的地圖指示,走的都是捷徑,再加上琳瑯也知道,一開始一兩天,不能歇,得走快點,免得劉家人追上來了,所以走的很快,劉家人想找到,漫山遍野的,他們哪能知道,她們去了哪里,畢竟山間小路太多了,一條通往這兒,一條通往那兒,他們就是沿著山間小路追,也很快就會失去方向,不知道該沿著哪條路追較好,所以琳瑯已經成功將劉家人甩掉了。
等到第二天晚上琳瑯和板栗睡覺,琳瑯偷偷看小蜜蜂里,對劉家人的監控時,就發現,他們找的范圍,離自己最近的,都有好幾十里,徹底不用擔心了。
板栗并不知道琳瑯的最終目的地是土匪寨子,而不是什么鎮上或縣城,然后去當丫環,因為她不知道琳瑯帶著她繞來繞去的山頭,是通往哪里的,只想著,只要有路,肯定就會通往有人煙的地方,畢竟要是沒人煙,也不可能出現路,所以看一時沒找到人,倒也不著急。
倒是琳瑯看劉家人應該追不上她們了,便放下心來,走的慢了,畢竟她要慢慢走,好修煉武功。
不但她要練,板栗也要練,就算她以后給人做丫環,起碼有自保能力,總是好的。
當下琳瑯便道:“我們是女孩兒,在外面要有一定的自保能力,我來教你練一套拳法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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