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她之前覺得,女兒年紀小,不可能有藥水的,所以從沒往女兒那邊想,但其實現在想來,她女兒是有充足作案時間的。
衙門的人道:“在她的住處搜出來的,除了她這個主人,誰敢將這種東西放在她的住處呢?還有,這里面還浸著一對手鐲,你看看是誰的?目前在誰手上,兇手肯定就是那人了。”
郎中夫人看了,不由臉色蒼白——那正是她打算送給靖安伯府沈三小姐的添妝,當時專門挑貴的買,所以知道手鐲樣式,怎么會在這里面?
她想起來,這套頭面,被女兒借過去了,說是要欣賞一下,原來,就是為了浸一下藥水么?
然后就想起來,其他人那些東西,女兒都借過去欣賞過,雖然很快就還了回來,但,那些東西,女兒的確拿過,所以,這藥水真是她的,兇手還真是她?
而本來看是女兒做的,驚訝不已的郎中夫人,看女兒竟將自己即將送給琳瑯的手鐲,也浸在里面,本來還有點擔心,想給女兒求情和辯解,說也許不是她的郎中夫人,也不打算求情了。
因為,幸好發(fā)現的早,要不然,這個鐲子真送到了靖安伯府府上,導致未來的郡王妃出了什么事,他們全家腦袋都不夠砍的。
她現在就一個想法:她女兒是瘋了嗎?為什么要害那么多人?
而其他人早就知道兇手是郎中夫人的女兒,所以看衙門的人查出了兇手,并不覺得驚訝。
當然了,臉上不能露出來,免得被郎中夫人知道,他們早知道兇手是誰,今天就是故意發(fā)難,想逼出兇手,好收拾兇手的,郎中夫人別不高興,事后報復他們,所以眾人臉上還是裝出了驚訝的樣子,道:“原來竟是太太的女兒?!她為什么要害我們?”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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