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妹妹第一個房,是他們夫妻剛結婚時買的,那時他們的錢也不太多,所以買的是遠離城中心的步梯房,雖然不是頂樓,但總歸要上樓。
而第二次買的城中心房子,自然就是電梯房了。
張妹妹搖了搖頭,道:“那是個二居室,住不下我們家這么多人的。”
張妹妹是跟公婆一起住的,還有兩個孩子,一家六口人,的確住不下,琳瑯聽了點了點頭。
一家人聚餐暖房后不久,大姑家兩個表哥,果然像張母說的那樣,找琳瑯借錢。
琳瑯當下就表示,自己失業了,暫時還沒找到工作,又買了房子,手上剩下那點錢,要留著應急,沒錢借。
兩個表哥想著,琳瑯沒什么好工作,然后還失業了,是個窮鬼,的確榨不出什么油花來,所以兩個表哥也接受了她沒錢的事實,轉頭找張妹妹借錢。
張妹妹就麻煩多了,她跟丈夫工作好,平常也跟兩個表哥一樣喜歡吹牛,人人都知道她一年除掉開支還剩多少錢,是個有錢的主兒,所以她要說沒錢,別人也不能相信。
所以張妹妹只能說,自己也打算提前還貸,所以沒錢,這才將兩個表哥應付過去。
當然了,張妹妹肯定不會提前還房貸,只是這樣說罷了,反正只要他們不說沒還,外人也不知道。
其實琳瑯手上也的確沒多少錢,當初原身將房子五十萬賣了,但還了二十萬的貸款,因為原身當時買婚前房,沒錢全款,只是付了首付罷了,這樣一來,手上就只有三十萬,現在又花十萬買了新房,手上就只有二十萬了,這錢也的確只能應急用,兩個表哥需要大幾百萬,她這二十萬,都不夠他們塞牙縫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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