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時也是吐蕃人做出軍事行動的先導,就和軍中的諜探差不多,他們所到之處帶來的往往不是繁榮和穩(wěn)定,而是戰(zhàn)爭。
這個上面可以參照后來西邊的那些人型生物,本質上是強盜,而非是真要和你交易什么。
他們和南邊的天竺發(fā)生的數次戰(zhàn)爭,就是商人所引發(fā),只不過因為路不太好走,他們最終無奈的選擇了貿易而已。
這兩樣倒還在正常范圍之內,畢竟在范文進和張倫看來,吐蕃人釋放出了一定的善意,在中原人的思維當中,這實際上和求和沒多大區(qū)別。
而主動求和的人往往就處于了弱勢,那么強大的一方便可以提出一些過分的要求了,比如說割讓疆土,又比如說讓對方稱臣納貢。
顯然兩邊的想法根本不在一條線上。
那么接下來吐蕃來人的話就很不著調了,吐蕃人的話說的比較“委婉”,嗯,是他們自己這么認為的。
為了表示誠意,平地人,也就是唐人需要每年送給他們一定量的奴隸,以及足以讓他們的國王放棄戰(zhàn)爭的刀槍和弓箭。
還有就是最為重要的一項,那就是聯姻,偉大的松贊要娶一位唐國國王的直系女子作妻子,而且其所生子女必須是有繼承權的那種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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