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兩國接連會盟,可以商談之事越來越多,鴻臚寺,禮部都要選些人出來,去突厥常駐,三五年一換。
北邊的大事小情以后要探查明白,你們看突厥人做的就比咱們強(qiáng),多年以前就派人到長安,一直沒走。
你們啊,也不能總是覺得突厥人除了放牧,通商,騎著馬到處搶掠就沒什么別的事干了,你們可要知道,突厥王庭的主人是前朝公主。
她以一女子之身而御突厥各部,那是能用常理測度的嗎?人家也在頒布政令,進(jìn)行各種鼎革,想把突厥治理的欣欣向榮。
這就很不得了,派人去看看人家是怎么做的,才能做到知己知彼,遇事也能有的放矢嘛……”
這就是李破在正月里臨時舉行的一次小朝會上發(fā)表的講話。
此次小朝會是專門討論夏天跟突厥會盟之事的,有了第一次會盟的經(jīng)驗(yàn),時間雖然緊迫了些,聽到消息的時候臣下們大多也沒什么準(zhǔn)備。
然而大家卻再無其他議論,不像第一次會盟時那樣,該不該又有沒有那個必要去與突厥可汗相見都是個需要仔細(xì)討論的大問題。
當(dāng)時有鑒于楊廣東游西逛的惡劣先例,朝中反對的聲音是不小的。
如今就沒那么麻煩了,有些人甚至覺得與突厥人定期盟會是個不錯的主意,在盟會上能夠比較平和的解決兩國爭端,面對面的商談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誤會,達(dá)成共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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