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自我」是人格的執行者,象征意識的存在與覺醒,延展分支比「本我」多。
復數個體的「自我」匯聚的集群形態,是「文明道爭」不同思想理念的體現,還可以延展到「科學·哲學」理論中的「形而上學科」。
「思想道爭者·弗洛伊德」學說理論最終極形態的「超我」,代表人格結構的管理者,由完美原則支配,屬于人格結構的道德堅守板塊,位于人格結構的最高層。
遵循原則、有底線堅守的「超我」具備三大作用:
抑制「本我」的「獸性」「野性」「天性」「本能」的沖動化、混亂化、不理智化。
②對「自我」執行進行強而有力的「自我監控」。
③朝著盡善盡美、盡全盡滿的方向靠攏,追求更可能完美的高度。
……
“「本我」是驅動力,「自我」是執行者,「超我」是管理者,三者劃分「弗洛伊德」提出的理論思想,不是我的認知。”
強如「不應存在者·三相論」都銳評:‘可看、可學、可用,不可生搬硬套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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