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中能進行全面武裝的,只能是縣兵,虎步駐軍。
甚至郡兵,也被重新定義為本郡緝盜巡查力量,平日城外駐屯,以清剿盜匪,配合關津、亭障等治安力量進行道路巡查、山野剿匪。
沒有州府或更高一級的命令,郡兵不得入城。
這樣一來,郡守更類似一個監察、財政度支統籌單位,無法通過武力干擾各縣。
同時也將郡兵的指揮權,從郡守手里剝奪,統御郡兵的郡尉、都尉半直屬于幕府。
第476章最后機會
以后朝廷就是通過拉攏郡守、委派郡守,也拉不走郡兵。
郡兵不參與,各縣內部又有軍戶屯所,彼此相互制衡,誰肯主動入局響應郡守?
趙基的規劃下,郡兵與縣兵是并行的兩條線,不存在誰比誰高級。
郡兵、縣兵的出路就是選入虎步軍,積功升為軍吏,走上仕途;而不是縣兵升郡兵,郡兵入選虎賁。
不管郡兵還是縣兵,不具備自身提拔、壯大軍吏團隊的可能性。
內容未完,下一頁繼續閱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