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詔曰?!?br>
“朕紹膺駿命,統御寰瀛,開科取士乃為國掄才之大典,寒窗苦讀實為士子立身之正途。茲有章武七年春闈,竟生蠹弊!今三法司會審已畢,五十余奸宄俱證確鑿。此輩藐視王章,玷辱斯文,亂綱紀于貢院,塞賢路于青衿,朕聞報震怒,五內如焚,若不嚴懲,何以肅清玉宇?”
第九百三十三章嚴法
“著即。”
“主考卓光瑞,副主考陳璘秋、周墨亭,及禮部官員等七人,縱容人情,罔顧法紀,私通關節,罪同欺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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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即刻押赴市曹,明正典刑,梟首示眾三日,除卓光瑞因功免家人坐罪,其余六人家產盡沒入官,三代不得應試?!?br>
“涉案胥吏、謄錄、巡場等二十余人,或鬻題漏卷,或包庇縱容,黥面刺“科蠹“二字,流三千里,永錮嶺南戍所,遇赦不赦?!?br>
“涉案考生,與此同罪。”
“以上諸罪,子孫五代禁絕科舉?!?br>
念到這里,顧常看了看下面臉色都來白了幾分的一眾官員,咳嗽了一聲,繼續念道:“時任禮部尚書陶文淵,雖不涉事,亦有失察之罪,著罰俸三年,貶官三級留任中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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