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27章把我賣貴一點
田律師雖然清楚顏竹笙和李珞之間的關系好像不是很一般,但一直都拿不準他倆到底是什么關系。
所以在給出合同的時候,還是按照正常的條件來給。
尤其像是顏竹笙這樣,主要依靠袁婉青和重燃的作品才有熱度的歌手,條件其實跟阮琳也差不到哪里去。
不過考慮到顏竹笙和李珞的關系,田律師還是稍稍做出了改進。
合同期限三年,算是業內比較短的,不過附加了到期自動續約的條款,除非顏竹笙本人提出異議。
然后就是獨家代理的內容。
簽約藝人的所有商業活動,均由重燃文化全權代理。
相關收入的分成比例,音樂方面考慮到重燃的功勞占比較大,田律師設置了一個三比七的比例。
公司拿七成。
廣告代言則是五五分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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